7月18日,山東省威海市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區”)一電鍍企業法人代表王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高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3月,威海市環保局高區分局對高區某化學浸鍍有限公司廠區進行檢查時,發現企業排污設施存在問題,工業廢水未經處理排入雨水溝。工作人員要求公司負責人王某立即整改。 4月3日,威海市環保局正式啟動調查程序。在檢查過程中,環保工作人員發現企業不僅沒有按要求實施整改,而且各生產車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等現象。工作人員當場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 此后,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又先后兩次前往公司檢查,發現排污現象仍然存在。鑒于環保部門屢次要求整改,但公司卻置若罔聞,市環保局要求公司馬上停產,盡快整改。 5月20日,水樣監測顯示,企業排放的生產廢水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超過排放標準3倍以上。為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環保部門立即啟動應急程序,并向公司下達責令停產通知書,并封堵了兩個排污口,協調供電部門停止供電,隨后向高區管委提出了關閉公司電鍍生產線的建議。 6月9日,環保部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6月11日,公司負責污水處理站運行的員工于某被民警抓獲歸案,企業負責人王某起初潛逃后于7月14日向偵查機關投案自首。 高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對本案進行了審查,根據“兩高”司法解釋,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含有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38條之規定,涉嫌污染環境罪。近日,王某、于某被高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