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要求各地抓緊時間大力推進減排
只爭朝夕建設治污設施
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六月底前投運
中國電鍍網:四川省政府日前正式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緊緊抓住最后一年時間,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切實推進總量減排工作,打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攻堅戰。
■建治污設施,限期投運
環境基礎設施是總量減排的基礎和關鍵,也是決定性因素。四川省政府指出,四川省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首先是數量不足,全省56個列入“十一五”《三峽規劃》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目前僅建成12個;按照目標責任書,“十一五”末全省要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目前仍有102個縣(市)未建。其次是污水處理率低,僅為62%,低于全國66%的平均水平,與全省70%的目標差距較大。第三是存在管網不配套、運行不穩定、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43個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此外,四川省按要求應該建成的43個垃圾處理場項目,目前僅完成11個。
四川省政府要求,已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廠必須于2010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尚未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廠和列入《三峽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的32個未建成垃圾處理場,必須在四川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規定時限內建成投運。
同時,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制漿造紙企業污染治理和淘汰工作。攀鋼、攀成鋼、達鋼、威鋼、樂山德勝、新鋼業6個企業燒結煙氣脫硫工程必須在減排目標責任書規定的時限內建成投運,否則實施停產治理。瀘州川南電廠、成都嘉陵電廠、攀鋼發電公司3個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必須采取措施確保穩定運行,否則嚴肅處理。全省所有日處理能力為兩萬噸及以上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中控系統改造,達到環境保護部要求。
■部門聯動,合力減排
四川省政府指出,目前四川省結構型污染尚未根本改變,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比重仍然較大,全省經濟發展方式仍然粗放。
“通知”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產業體系,減少污染排放。
“通知”對涉及總量減排工作的發改、工業、監察、環保等部門,再次重新明確了各自抓好減排工作的職責,要求各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動,健全完善減排機制,實行分級分行業負責。
四川省政府明確,發改部門負責落實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等減排重點項目相關計劃和相關投資;工業部門制定淘汰落后產能計劃,落實到具體企業,并督促按期關停;財政部門確保減排專項資金及時到位;建設部門負責制定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的規劃,督促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工程進度和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物價部門負責督促污水、垃圾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和實施監管,嚴格執行脫硫電價政策;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全(半)年GDP、工業增加值、主要耗能產品產量、能耗等國家核定的統計數據;目標管理部門負責督察督辦,目標考核;監察部門對履行總量減排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環保部門負責制定全省總量減排總體實施方案,分解年度減排目標,抓好綜合協調、檢查考核等工作,抓好全省總量減排“三大體系”建設,組織會同發改、財政等有關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建立減排工作聯動機制,對全省總量減排工作實施全程監管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各行業總量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和意見。
■嚴格考核,獎罰分明
為確保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省政府在“通知”中再次明確,嚴格執行減排工作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四川省政府強調,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行業和企業,一律按當年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衡量并通報全省,市(州)政府要在20天內向省政府做出書面報告。對沒有完成總量減排的重點市(州)政府,省政府領導將對市(州)政府領導實行誡勉談話、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等處分。對未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市(州)、行業和企業,實行新建項目區域限批、行業和企業限批,暫停財政補助資金項目的審批,暫停項目的備案和核準,撤銷省授予這個地區的環境保護或環境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同時,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行業和企業,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一律不得評選為先進、優秀單位或個人,省政府還將依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罰。
四川省政府表示,對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較好的市(州)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省政府將進行表彰獎勵;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優先加大對這個地區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 |